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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尹子。尹喜。 四 符


四 符

關 尹 子 曰 : 水 可 析 可 合 , 精 無 人 也 ; 火 因 膏 因 薪 神 , 無 我 也 。 故 耳 蔽 前 後 皆 可 聞 , 無 人 , 智 崇 無 人 , 一 奇 無 人 , 冬 凋 秋 物 無 人 , 黑 不 可 變 , 無 人 , 北 壽 無 人 , 皆 精 。 舌 即 齒 , 牙 成 言 , 無 我 , 禮 卑 無 我 , 二 偶 無 我 , 夏 因 春 物 , 無 我 , 赤 可 變 , 無 我 , 南 天 無 我 , 皆 神 。 以 精 無 人 , 故 米 去 殼 則 精 存 , 以 神 無 我 , 故 鬼 憑 物 則 神 見 。 全 精 者 忘 是 非 , 忘 得 失 , 在 此 者 非 彼 , 抱 神 者 時 晦 明 時 強 弱 , 在 彼 者 非 此 。

曰 : 精 神 , 水 火 也 。 五 行 互 生 滅 之 , 其 來 無 首 , 其 往 無 尾 , 則 吾 之 精 一 滴 無 存 亡 爾 , 吾 之 神 一 欻 無 起 滅 爾 , 惟 無 我 無 人 , 無 首 無 尾 , 所 以 與 天 地 冥 。

曰 : 精 者 水 , 魄 者 金 , 神 者 火 , 魂 者 木 。 精 主 水 , 魄 主 金 , 金 生 水 , 故 精 者 魄 藏 之 。 神 主 火 , 魂 主 木 , 木 生 火 , 故 神 者 魂 藏 之 。 惟 水 之 為 物 , 能 藏 金 而 息 之 , 能 滋 木 而 榮 之 , 所 以 析 魂 魄 。 惟 火 之 為 物 , 能 鎔 金 而 銷 之 , 能 燔 木 而 燒 之 , 所 以 冥 魂 魄 。 惟 精 , 在 天 為 寒 , 在 地 為 水 , 在 人 為 精 。 神 , 在 天 為 熱 , 在 地 為 火 , 在 人 為 神 。 魄 , 在 天 為 燥 , 在 地 為 金 , 在 人 為 魄 。 魂 , 在 天 為 風 , 在 地 為 木 , 在 人 為 魂 。 惟 以 我 之 精 , 合 天 地 萬 物 之 精 , 譬 如 萬 水 可 合 為 一 水 。 以 我 之 神 , 合 天 地 萬 物 之 神 , 譬 如 萬 火 可 合 為 一 火 。 以 我 之 魄 , 合 天 地 萬 物 之 魄 , 譬 如 金 之 為 物 , 可 合 異 金 而 鎔 之 為 一 金 。 以 我 之 魂 , 合 天 地 萬 物 之 魂 , 譬 如 木 之 為 物 , 可 接 異 木 而 生 之 為 一 木 。 則 天 地 萬 物 , 皆 吾 精 吾 神 吾 魄 吾 魂 , 何 者 死 , 何 者 生 ?

曰 : 五 行 之 運 , 因 精 有 魂 , 因 魂 有 神 , 因 神 有 意 , 因 意 有 魄 , 因 魄 有 精 。 五 行 回 環 不 已 , 所 以 我 之 偽 心 流 轉 造 化 , 幾 億 萬 歲 , 未 有 窮 極 , 然 核 芽 相 生 , 不 知 其 幾 萬 株 , 天 地 雖 大 , 不 能 芽 空 中 之 核 。 雌 卵 相 生 , 不 知 其 幾 萬 禽 , 陰 陽 雖 妙 , 不 能 卵 無 雄 之 雌 。 惟 其 來 于 我 者 , 皆 攝 之 以 一 息 , 則 變 物 為 我 , 無 物 非 我 , 所 謂 五 行 者 , 孰 能 變 之 ?

曰 : 眾 人 以 魄 攝 魂 者 , 金 有 餘 則 木 不 足 也 ; 聖 人 以 魂 運 魄 者 , 木 有 餘 則 金 不 足 也 。 蓋 魄 之 藏 魂 俱 之 , 魂 之 游 魄 因 之 。 魂 晝 寓 目 , 魄 夜 舍 肝 。 寓 目 能 見 , 舍 肝 能 夢 。 見 者 魂 無 分 別 析 之 者 , 分 別 析 之 曰 天 地 者 , 魂 狃 習 也 。 夢 者 魄 無 分 別 析 之 者 , 分 別 析 之 曰 彼 我 者 , 魄 狃 習 也 。 火 生 土 , 故 神 生 意 ; 土 生 金 , 故 意 生 魄 。 神 之 所 動 , 不 名 神 , 名 意 ; 意 之 所 動 , 不 名 意 , 名 魄 。 惟 聖 人 知 我 無 我 , 知 物 無 物 , 皆 因 思 慮 計 之 而 有 。 是 以 萬 物 之 來 , 我 皆 對 之 以 性 , 而 不 對 之 以 心 。 性 者 , 心 未 萌 也 , 無 心 則 無 意 矣 。 蓋 無 火 則 無 土 , 無 意 則 無 魄 矣 。 蓋 無 土 則 無 金 。 一 者 不 存 , 五 者 皆 廢 。 既 能 渾 天 地 萬 物 以 為 魂 , 斯 能 渾 天 地 萬 物 以 為 魄 。 凡 造 化 所 妙 皆 吾 魂 , 凡 造 化 所 有 皆 吾 魄 , 則 無 有 一 物 可 役 我 者 。 舍 肝 當 作 舍 肺

曰 : 鬼 云 為 魂 , 鬼 白 為 魄 , 於 文 則 然 。 鬼 者 , 人 死 所 變 。

云 者 風 , 風 者 木 ; 白 者 氣 , 氣 者 金 。 風 散 故 輕 清 , 輕 清 者 上 天 。 金 堅 故 重 濁 , 重 濁 者 入 地 。 輕 清 者 , 魄 從 魂 升 ; 重 濁 者 , 魂 從 魄 降 。 有 以 仁 升 者 , 為 木 星 佐 , 有 以 義 升 者 , 為 金 星 佐 , 有 以 禮 升 者 , 為 火 星 佐 , 有 以 智 升 者 , 為 水 星 佐 , 有 以 信 升 者 , 為 土 星 佐 。 有 以 不 仁 沉 者 , 木 賊 之 , 不 義 沉 者 , 金 賊 之 , 不 禮 沉 者 , 火 賊 之 , 不 智 沉 者 , 水 賊 之 , 不 信 沉 者 , 土 賊 之 。 魂 魄 半 之 , 則 在 人 間 , 升 魂 為 貴 , 降 魄 為 賤 , 靈 魂 為 賢 , 厲 魄 為 愚 , 輕 魂 為 明 , 重 魄 為 暗 , 揚 魂 為 羽 , 鈍 魄 為 毛 , 明 魂 為 神 , 幽 魄 為 鬼 。 其 形 其 居 , 其 識 其 好 , 皆 以 五 行 契 之 。 惟 五 行 之 數 , 參 差 不 一 , 所 以 萬 物 之 多 , 盈 天 地 間 , 猶 未 已 也 。 以 五 事 歸 五 行 , 以 五 行 作 五 蟲 , 可 勝 言 哉 。 譬 猶 兆 龜 數 蓍 , 至 誠 自 契 , 五 行 應 之 。 誠 苟 不 至 , 兆 之 數 之 , 無 一 應 者 。 聖 人 假 物 以 游 世 , 五 行 不 得 不 對 。

曰 : 五 者 具 有 魂 。 魂 者 識 , 目 者 精 , 色 者 神 。 見 之 者 為 魂 , 耳 目 口 鼻 心 之 類 在 此 生 者 。 愛 為 精 , 為 彼 生 父 本 , 觀 為 神 , 為 彼 生 母 本 。 愛 觀 雖 異 , 皆 同 識 生 , 彼 生 生 本 在 彼 生 者 。 一 為 父 , 故 受 氣 於 父 , 氣 為 水 。 二 為 母 , 故 受 血 於 母 , 血 為 火 。 有 父 有 母 , 彼 生 生 矣 。 惟 其 愛 之 無 識 , 如 鎖 之 交 , 觀 之 無 識 , 如 燈 之 照 。 吾 識 不 萌 , 吾 生 何 有 。

曰 : 如 桴 扣 鼓 , 鼓 之 形 者 , 我 之 有 也 ; 鼓 之 聲 者 , 我 之 感 也 。 桴 已 往 矣 , 餘 聲 尚 在 , 終 亦 不 存 而 已 矣 。 鼓 之 形 如 我 之 精 , 鼓 之 聲 如 我 之 神 。 其 餘 聲 者 , 猶 之 魂 魄 , 知 夫 倏 往 倏 來 , 則 五 行 之 氣 , 我 何 有 焉 。

曰 : 夫 果 之 有 核 , 必 待 水 火 土 三 者 具 矣 , 然 後 相 生 不 窮 。 三 者 不 具 , 如 大 旱 大 潦 大 塊 , 皆 不 足 以 生 物 。 夫 精 水 神 火 意 土 , 三 者 本 不 交 , 惟 人 以 根 合 之 , 故 能 於 其 中 橫 見 有 事 。 猶 如 術 祝 者 , 能 於 至 無 中 見 多 有 事 。

曰 : 魂 者 木 也 , 木 根 於 冬 水 而 華 於 夏 火 。 故 人 之 魂 藏 於 夜 精 , 而 見 於 晝 神 。 合 乎 精 , 故 所 見 我 獨 , 蓋 精 未 嘗 有 人 。 合 乎 神 , 故 所 見 人 同 , 蓋 神 未 嘗 有 我 。

曰 : 知 夫 此 身 , 如 夢 中 身 , 隨 情 所 見 者 , 可 以 飛 神 作 我 而 游 太 清 。 知 夫 此 物 , 如 夢 中 物 , 隨 情 所 見 者 , 可 以 凝 精 作 物 而 駕 八 荒 。 是 道 也 , 能 見 精 神 而 久 生 , 能 忘 精 神 而 超 生 。 吸 氣 以 養 精 , 如 金 生 水 , 吸 風 以 養 神 , 如 木 生 火 , 所 以 假 外 以 延 精 神 。 漱 水 以 養 精 , 精 之 所 以 不 窮 , 摩 火 以 養 神 , 神 之 所 以 不 窮 , 所 以 假 內 以 延 精 神 。 若 夫 忘 精 神 而 超 生 者 , 吾 嘗 言 之 矣 。

曰 : 人 勤 於 禮 者 , 神 不 外 馳 , 可 以 集 神 ; 人 勤 於 智 者 , 精 不 外 移 , 可 以 攝 精 。 仁 則 陽 而 明 , 可 以 輕 魂 ; 義 則 陰 而 冥 , 可 以 御 魄 。

曰 : 蜣 蜋 轉 丸 , 丸 成 而 精 思 之 , 而 有 蝡 白 者 存 丸 中 , 俄 去 殼 而 蟬 。 彼 蜣 不 思 , 彼 蝡 奚 白 ?

曰 : 庖 人 羹 蟹 , 遺 一 足 几 上 , 蟹 已 羹 , 而 遺 足 尚 動 。 是 生 死 者 , 一 氣 聚 散 爾 。 不 生 不 死 , 而 人 橫 計 曰 生 死 。

曰 : 有 死 立 者 , 有 死 坐 者 , 有 死 臥 者 , 有 死 病 者 , 有 死 藥 者 。 等 死 , 無 甲 乙 之 殊 。 若 知 道 之 士 , 不 見 生 , 故 不 見 死 。

曰 : 人 之 厭 生 死 超 生 死 者 , 皆 是 大 患 也 。 譬 如 化 人 , 若 有 厭 生 死 心 , 超 生 死 心 , 止 名 為 妖 , 不 名 為 道 。

曰 : 計 生 死 者 , 或 曰 死 己 有 , 或 曰 死 己 無 , 或 曰 死 己 亦 有 亦 無 , 或 曰 死 己 不 有 不 無 。 或 曰 當 喜 者 , 或 曰 當 懼 者 , 或 曰 當 任 者 , 或 曰 當 超 者 。 愈 變 識 情 , 馳 騖 不 已 。 殊 不 知 我 之 生 死 , 如 馬 之 手 , 如 牛 之 翼 , 本 無 有 , 復 無 無 。 譬 如 水 火 雖 犯 水 火 , 不 能 燒 之 , 不 能 溺 之 。

陰陽三佱始祖受靈寶天尊玉敕開始興建開基祖廟,今日襄助成建廟大業者,不論是有錢出錢,有力出力,他日成大業,陰陽三佱始祖,必百倍奉還。 水蓮秀工作坊此次興建陰陽三佱始祖開基祖廟一事,所有建廟善款受國際科學藝術創新學會監督,所有建廟善款專款專用,可開立所得稅抵稅收據。 水蓮秀工作坊 連絡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21巷30號 Email:waterlilyshow@gmail.com Tel:07-5334337 , 0988303500 , 0906861880 FB粉絲專頁:水蓮秀工作坊 WaterLily Show Studio 陰陽三佱始祖http://0815temple.wix.com/home ~此篇文章 經「陰陽三佱始祖」 同意認可張貼~ ~歡迎善信大德幫忙分享轉貼,大恩之情十分感謝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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